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
保障基层公共卫生安全
——什邡市督查201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
为更好地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掌握我市相关医疗机构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根据卫生部关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德阳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要求,市卫生局组织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院于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2011年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2011年8月,在市政府和卫生局的关心支持下,建立了一支卫生执法监督协管队伍,并在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了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从检查情况看,这4家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非常重视,并且按照卫生监督协管规范要求每月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巡查,按时报告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信息。
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中的问题(隐患)发现率较低,部分卫生监督协管档案不完善等,卫生监督员现场指导协管员完善管理资料,加强巡查和报告质量。
在今后的协管服务工作中,我大队将加强档案管理,积极探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新机制,统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卫生协管作用,共同做好卫生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