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秋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及饮用水卫生和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年度工作计划,我大队稽查科于9月3日—12日对监督一科管辖学校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对我市中、小学 、大(中)专院校、幼儿园共15所开展了学校卫生工作专项稽查。
通过查看资料、现场及询问等方式对抽取的广汉市连山镇中学校、广汉市金鱼镇中学校、广汉市金鱼镇中心小学校、广汉市金鱼佳乐幼儿园、广汉市兴隆镇新苗幼儿园、广汉市雒城镇第一幼儿园、广汉市雒城镇第三幼儿园、广汉市滨西双语幼儿园、广汉市雒城镇第一小学校、广汉市实验小学校、四川省广汉中学、四川省广汉中学实验学校、广汉市雒城三中、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生活设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稽查。稽查中发现15所学校中有部分学校未设置卫生室,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不完善,未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无记录或记录不完整,学生健康档案不健全;个别学校二次供水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抽查的学校教室照明灯具均未设置防护灯罩,不能出示教学设施卫生监测报告书。
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稽查科及时提出稽查意见,要求相关科室按照网格管理实施追踪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学校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通过本次专项稽查,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促使相关科室严格按卫生监督程序要求做好我市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及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