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治职责,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提高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支队从5月24日起对各县(市、区)卫监执法大队进行现场培训指导。
指导的内容为一级以上医院、疾控机构、采供血机构和未定级医疗机构在传染病综合管理、预防接种、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评分标准,重点内容为本底资料修正时间要求、开展综合评价的医疗卫生机构评价比例和时间限定等方面。
在培训指导的同时,对各大队2018年“双随机”抽中单位的检查、录入信息系统和年度监督覆盖率情况等方面进行的检查督导。
通过此次现场培训指导,为我市按照要求完成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