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绵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监督员对我市医疗机构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采血服务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以《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采血服务的医疗机构、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取得资质、实验室人员是否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掌握了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医疗机构及其执业现状,对医疗机构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适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采血服务行为。